學測國文、英文之級分總和
一般生錄取 10 人・甄試費用 900 元
| 學測 | 指定項目 |
|---|
| 科目 | 國文 | 英文 | 項目 | 審查資料 |
|---|
| 權重 | 1 | 1 | 標準 | - |
|---|
| 比例 | 10% | 比例 | 90% |
|---|
指定項目甄試成績→學測國文級分→學測英文級分
重要日期
審查資料要求
多元表現(G、J、M、N)、學習歷程自述(P、Q)、個人展演/作品資料
審查資料說明
其他R:「個人展演/作品資料」填報網址與表單檔案115年4月2日起至本系網站線上填報與下載填寫,並於115年5月5日21:00前上傳審查資料系統。請繳交2首主修項目演奏/唱作品影片,曲目不限,自行挑選演出片段,每首作品演奏時間至少3分鐘以上。主修理論作曲或應用音樂創作,繳交作品影音資料2首(合計至少6分鐘以上)
指定項目說明
一、其他「R:個人展演/作品資料」:線上填報與表單檔案2者均須於時間內填寫上傳。個人展演影片請上傳Youtube或雲端後,將影片網址正確填寫於「個人展演/作品資料表」並上傳資料審查系統,2者均需於115年5月5日21:00前完成。若影片連結失效或因隱私設定無法觀看,視同未繳交。 二、主修項目:鋼琴、聲樂、弦樂(限提琴類、豎琴、古典吉他)、銅管樂(限法國號、小號、長號、低音號、上低音號)、木管樂(限長笛、雙簧管、單簧管、薩克斯管、低音管、木笛)、國樂器(箏、笛)、擊樂、理論作曲、應用音樂創作,非以上主修項目請勿報考。
科系提供備註
1. 本系大一學生,主副修項目必有一項為鋼琴:主修為鋼琴者,應於聲樂、弦樂、管樂、理論作曲、擊樂五組中任擇一項樂器為副修;非主修鋼琴者,副修應為鋼琴。
2. 報考本組不須參加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音樂組術科考試;有參加者亦可報考。
3. 本系為師培與非師培並行學系,學生欲修習各類師資培育課程須經甄選通過。
4. 音樂學系網站:https://music.ntcu.edu.tw/;聯絡電話:04-22183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