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學系(臺北校區)
050112
招生人數
23
總人數
25
=
一般生
23
+
原住民
2
第一階段篩選
預定甄試人數 69 人
| 科目 | 社會 | 國文 | 英文 |
|---|---|---|---|
| 檢定 | - | 後標 | 後標 |
| 倍率 | 3 | - | |
以下為歷年篩選結果,僅供參考,請注意可能的篩選變更。
| 2025 年 | 社會 |
|---|---|
| 結果 | 12 |
| 2024 年 | 社會 |
| 結果 | 12 |
超額篩選
#1 學測國文、英文、社會之級分總和
第二階段甄試
一般生錄取 23 人
| 學測 | 指定項目 | ||||
|---|---|---|---|---|---|
| 科目 | 國文 | 社會 | 項目 | 審查資料 | 面試 |
| 倍數 | 1 | 1 | 標準 | - | - |
| 比例 | 10% | 比例 | 40% | 50% | |
甄試費用:1100 元
同分參酌
#1 面試
#2 審查資料
#3 學測社會級分
#4 學測英文級分
公告甄試通知 2026/3/31
審查資料收件 2026/5/6
預定甄試日期 2026/5/16 2026/05/17 00:00
榜示 2026/5/28
備註
審查資料要求
修課紀錄(A)、課程學習成果(B、C、E)、多元表現(F、H、I、N)、學習歷程自述(O、P、Q)、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
審查資料說明
1.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項目,無需每項具備,本系會依考生所提各項資料,據以綜合評量。
<br>2.學習歷程自述應包含高中學習歷程反思、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
<br>3.所謂「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係指未在課程學習成果與多元表現等二項目中提出者。
指定項目說明
1.指定項目甄試成績如有任何1科缺考或零分者,不予錄取。
2.本系「指定項目甄試準備指引」將於115年2月底前公告於本校招生考試資訊網。
3.完成報名繳費後,請至網路報名系統選填面試梯次。面試時間及順序,將於面試前2日公告。
4.甄試相關最新資訊,請至臺北校區招生考試資訊網(https://recruit.usc.edu.tw/)與學系網站查看。
科系提供備註
1.本系以培育具法律專業知識並擁有跨領域及終身學習知能之人才為宗旨。
2.本系結合本校辦學特色,設置「家庭與法律」、「創意時尚與法律」及「人工智慧與法律」等三大跨領域學分學程,提供充足跨領域學習空間。
3.修畢本系開設之跨領域學分學程者,將給予證明書,以提升就業競爭力。
4.本系畢業生除可參加司法官、律師等國家考試外,亦可至國內各產業擔任法務人員或從事司法社會工作。